父亲逝世后,母亲私行把房产卖给儿子,女儿以为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确定房子买卖合同无效。近来,海淀法院判定支撑了女儿的诉讼恳求。
王强与李英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小帅和女儿王小萍。王强与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一套房子,房子挂号在李英一人名下。王强于2021年逝世,生前未留有遗赠抚育协议或遗言,法定承继人也未对房子进行切割。2022年,王小帅与母亲李英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并将房子过户至王小帅名下。2023年,李英因病逝世,生前未留遗言。
王小萍以为,父亲逝世后,房子应属悉数承继人一起共有。王小帅在明知房子权属情何况未经整体共有人赞同的情况下,经过与母亲签定房子买卖合同的方式,歹意将房子处理过户挂号,侵害了其作为承继人的合法权益。
王小帅提出,父亲王强于2021年逝世后,王小萍并未提出过切割房子的恳求,该现实能够证明父亲不论是生前毅力仍是行为均赞同房子由母亲李英一切,李英对房子有独立处置权;而房子买卖合同是其与李英的实在意思表明,且已处理房子过户,两边合同有用。
法院审理后以为,房子应系王强与李英二人的夫妻一起财产。在王强逝世后,房子中归于王强的部分应当作为其遗产予以切割处理,李英无权独自处置王强的遗产。李英与王小帅在明知未对房子进行析产承继切割,也未经王强悉数承继人赞同或认可情况下签定《存量房子买卖合同》,该合同未经王小萍追认,因而可确定侵害了王小萍作为承继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终究确定李英与王小帅所签《存量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宣判后,两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定现已收效。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历: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高健